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在南宁市联合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规范乡村医生的准入、待遇和考核等问题。《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
只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证书的,均可向拟从业的村卫生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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